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

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

走向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

经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国家档案局批准,以下7项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电子版将在我局网站上登载),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1.DA/T107—2026《档案开放审核工作规范》

2.DA/T108—2026《档案编研工作规范》

3.DA/T109—2026《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工作规范》

4.DA/T110—2026《录音录像档案语音识别转写工作规范》

5.DA/T111—2026《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档案管理规范》

6.DA/T24—2026《无酸档案卷皮卷盒用纸及纸板》(代替DA/T24—2000)

7.DA/T68.5—2026《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5部分:档案寄存服务》(代替DA/T67—2017)

国家档案局  

2026年6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