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和教育培训

业务培训

中国科学院2015年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培训班在苏州举办

  9月17-18日,中国科学院2015年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培训班在苏州举办。本次培训由办公厅主办,中科院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以下简称“纳米所”)承办。来自院机关和院属38个单位共74名专、兼职档案人员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档案馆常务副馆长潘亚男主持培训。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是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要求、院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建档规范修订情况介绍和院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经验交流。培训邀请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司项目处处长王红敏介绍了国家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相关要求;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基建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袁伟介绍了中科院基建项目管理工作要求;档案馆常务副馆长潘亚男作“中科院档案工作的新形势和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新要求”专题报告,全面介绍了国家、我院档案工作新形势下的基建项目档案工作要求;档案馆副研究馆员李淼解读了《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建档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背景、具体的修订内容和实际操作要求。同时,培训邀请半导体所基建园区处处长孙志坤、高能物理所党政联合办档案主管王勇涛和上海硅酸盐所项目组档案人员谈志毅结合本单位基建项目档案工作情况,分别从基建项目管理、综合档案室工作和项目档案工作三个角度进行专题报告,交流项目档案管理和业务建设的先进经验、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启发档案人员工作思路、提高档案工作实操水平。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就《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建档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分组讨论,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大家表示,本次培训内容丰富、设置合理,在提升思想认识和指导实际工作方面获益良多,对促进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管理工作同步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潘亚男常务副馆长在培训总结中希望此次培训既对档案人员有所启发,也对基建项目管理人员有所帮助。同时,也要求院属单位进一步强化对项目档案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分工明确的项目档案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项目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确保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管理工作同步开展,切实提升我院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水平。培训结束后,档案馆将根据讨论意见,完善《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建档规范》,使之成为指导我院基建项目档案建档工作的依据。

培训现场

附件下载: 
相关阅读